经灵台县人民政府批准,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,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
宗地
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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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地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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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使用权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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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
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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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让
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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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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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买
保证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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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积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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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
密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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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地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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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高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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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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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宗地位于灵台县中台镇康家沟村 ,西邻G244公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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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.48平方米(5.4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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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(09010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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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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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0.2(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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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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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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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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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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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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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宗地位于灵台县星火乡程家塬村,西邻S203公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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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89.13平方米(4.93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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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(09010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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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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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0.2(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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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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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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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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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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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竞买人范围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外,均可申请参加竞买,有欠缴土地出让金、未按期开竣工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和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,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。
三、竞买申请及资格确认
1、申请竞买人请于2020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1年1月13日16时00分,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出让文件。
2、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详见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3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月13日16时(节假日除外,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),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台县分中心(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116号县残疾人联合会5楼)提交书面申请报名参加竞买。
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在2021年1月1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四、挂牌出让时间与地点
挂牌时间:2021年1月5日9时——2021年1月15日15时
挂牌地点: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台县分中心(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116号县残疾人联合会5楼)。
五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
1、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,费用自理。
2、建筑物退线要求:以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土地红线图为准。
3、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,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。
4、开发建设必须符合灵台县城市建设规划、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。
5、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,将发布变更公告,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。出让详细情况以《灵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》载明的为准。
六、联系单位与银行账户
1、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台县分中心
联 系 人:冯先生
联系电话:0933-5969463
2、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联 系 人:方先生 彭女士
联系电话:0931-8470330 18609480234 18293126222
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:灵台县自然资源局
开户银行: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
银行账号:61012102000003618
注:竞买人必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“宗地编号”。
灵台县自然资源局
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2020年12月14日